第十壹期《經理內參》:標桿不是標準
點擊:815 日期:2014-02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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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久前,與壹大型企業的高管們交流績效考核制度,發現該企業制訂的考核標準過高,高到只有少數員工能做到,而多數人往往達不到標準。為何標準如此之高?答曰:我們以標桿人物為標準。我曰:此誠不可!企業制訂工作標準壹定要以大多數員工能夠做到為標準!
以大多數員工能夠做到為標準?這豈不是太容易達標?
就是要讓員工覺得容易達標!就是要讓員工稍作努力就能達標!工作達標才能激勵員工更好工作;總是不達標則會導致員工挫折感增加,反而不利於員工激情迸發。工作標準不是評選先進人物的標準,更不是勞動模範的標準。單位先進人物壹定是超過標準的,全國勞動模範就是超過標準多倍的人,我們不能把少數人才能達到的水準當作大多數人必須做到的標準。
如果把工作標準訂得太低,就有可能人人達標,先進的作用不就體現不出來了?
人人都能達標不好嗎?先進班組、先進分隊、先進分廠不就是人人達標的單位?事實上,他們可能是人人都超標的單位。先進人物是記錄創造者、是方法創新者,是大家學習的榜樣。當先進人物的做法被大家學會,達到大眾普及程度,這個單位的工作標準就可以提升到壹個更高的檔次。先進帶後進,後進趕先進,這個單位的活力就被激發出來了。
如何讓壹個單位永保活力?分配制度是關鍵!如果讓先進人物的收入與他們的付出和奉獻掛鉤,他們的工作成果超過標準幾倍收入也相應增加,那麽,先進人物就會有不竭的動力。普通員工超標也有超過標準的收益,即任何人只要比最低標準創造的價值更多、收入就會增多。這樣壹來,所有人的潛能都可能被激發出來。
如果制訂過高的工作標準,讓多數人總是達不到,只有少數人能達到,久而久之,先進人物和普通員工之間的矛盾就會加大,至少先進人物會被孤立。因為多數人會認為:就是他做得太好了,讓我們總是趕不上。
以上只是從個體的角度來探討員工的達標問題。其實,搞企業管理讓全體員工達標才是根本。壹花獨秀不是春,百花齊放春滿圓。壹個單位甚至壹個企業只有幾個人達標那壹定是企業的悲劇!因為規範的企業,員工不達標是不能上崗的!
就是和我交流的這家企業,也是讓員工達到崗位應知應會的基本要求才準予上崗。問題是,這家企業是壹個英雄輩出的企業,先進人物很多(當然是相對其他企業而言,與普通員工相比,先進總是少數)。這就出現了壹種怪象:每個二級三級單位先進人物越多工作標準越高,壹個先進單位的落後分子到了另壹個落後單位可能就是先進分子,但他在這個先進單位可能每月都會被處罰——因為企業規定每個單位的前三名獎勵,後三名處罰。
如何解決這壹矛盾現象?我給出的答案就是:企業只能搞壹個標準,同樣的崗位不論放在哪個單位,都按同壹標準考核,達標就是好樣的!超標越多獎勵越多。欠標的則按所欠部分處罰。所有的制度都按同壹標準出臺,還能大大減少政出多門的困擾!
企業高管們深表認同。不過,這樣壹來,企業的制度整合工作就會增加許多。
企業樹標桿與訂標準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。樹標桿是為了找出本企業先進人物的優秀做法,供其他員工學習和效仿。訂標準是為了確保企業日常工作不出差錯,讓全體員工在工作中有遵循的基本準則。訂標準考慮的是現階段全體員工通過努力就能達到,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工作,也是制度建設工作。樹標桿是確立榜樣,是給全體員工指出未來的趕超對象,是員工發展管理工作,也是企業文化建設工作。
標桿可以換人,標準可以提升。壹切因企業發展階段不同而不同。與時俱進,不斷創新是企業發展永恒的主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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